今天我在网上看到一则新闻,一个在校的未婚妈妈把刚出生两个月的婴儿扔在了市区街头,薄薄的毛巾毯包裹着欣欣(化名),他没有哭泣,但嘴唇已冷得有些发紫。一个卖早点的阿姨发现在欣欣,并报了警。
在毛巾里夹带着一张纸条,纸条上写着:一个在校妈妈在跟男友交往两年的情况下生下了他,可是男友的家人不同意他们在一起,然后抛弃了她。家里人非常气愤,险些跟她断绝关系。为此,她把仅仅只有两个月的婴儿扔在了马路街头。
既然你没有能力抚养他,为什么人生下他呢,为什么人给于他生的希望,却又无情的抛弃他呢,也许,在数年之后,你会想起他,会去寻找他,可是你却永远失去一个做妈妈的资格。
同情!
避孕知识没搞懂就不要乱搞
应该考虑的全面一点
对自己和孩子都不好